返回第十一章 书店打杂(2 / 2)  血族手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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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当他看到王鼻的脸又一下子拉下来的时候,还是乖乖地配合着:“我叫维奇,十三岁,身高一米七,体重五十五公斤。原先住在圣彼得堡边远小镇,父母双亡后,就一直在荒野上混。直到几天前猎物分配不均,惹上了仇家,才弄成这副样子。”

    小妖听见眼前这个明显比自己成熟,像个大哥哥的人仅仅只比自己大一岁,眼中的迷恋又多了一分。

    “昨天好像被维奇看光了欸!怎么办,只好嫁给他了。”小妖心中如是想着。

    王鼻当然不清楚女儿心中是这种想法,否则他肯定当场把维奇砍死。他严肃地对维奇说:“我了解一些你们荒野猎人的规矩和手段。我有言在先,如果你把仇家惹到这里,或者图谋不轨,那么我就帮你全家团聚。”

    “明白。”维奇以后回想起来,才发现这才是一切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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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子,磨磨蹭蹭的干什么,在偷懒啊!想吃白饭啊,去大街上啊!”老头令人讨厌的催促声又在屋外响起了。

    “知道了,老头。”维奇站在嵌在橱柜内的镜子前,*着看着自己的身体。左肺部一个枪伤,腹部一道数寸长的刀疤,小脚上一大块烧伤的疤痕,另外细小伤痕无数。自曼特给维奇来了一次超级治疗后,没过一个月,维奇就又攒下了这么多伤痕。

    维奇躺在床上整整七天才下了地,不过老头的医术不错,没留下什么大毛病。维奇每天都会抽出那么一些时间,站在镜子前,检查自己的身体,考虑未来的出路。经过维奇坚持不懈的努力,他终于确认,自己的确没有了任何血族之力。

    如今的他,只比同龄的人类男孩高了一些,壮了一些,在鬼门关上走过几回,又懂得人情世故了一些。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区别。

    唯一一点让维奇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失去本源之血的血族会立刻死去。这条铁律,在维奇身上却不适用。

    “切,谁知道呢?”维奇已经学会了走一步看一步,费劲力气去想一些怎么也弄不明白的事只是在自讨苦吃。他穿上了一条大裤衩,光着膀子就出去干活了。

    说是书店打杂,其实也没什么事可干。老头的书店位置偏僻,平日里根本没多少人来。再说这是个战争年代,大多数人整天都忙着生存,谁有那精力和金钱去买书看书?那都是大人物要才干的无聊事。

    只是,每天老头都会在书架上倒腾,有时为了找一本书会在书架上翻来覆去的找。维奇初次到书店时看到的那混乱样子,就是老头的杰作。

    以前整理书籍是小妖的工作,如今变成了维奇的活。

    不过这也便宜了维奇,以前在血族城堡的时候,维奇就没少拜托出去猎食的血族找几本书回来。在浩瀚如烟的人类书籍中,维奇酷爱小说。他惊叹人类的想象力之奇妙,情感之丰富。

    在他眼里,旧时代的那些优秀小说家,都是充满了理想的疯子,或者是在他们构建的世界里,无所不能的预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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