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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的困窘,虽然没让刘畅如同《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男主角一般学会和排球说话,但也让他学会了自己和自己交流。
“这里没有尿的气味儿,应该没来过。”
“对,没来过,在这做个气味的标记吧。”
刘畅说着话,走到树边,拉下裤子掏出小弟,对着树根,如同一个给自己圈领地的狗一般,仿佛怕浪费了的撒了一丁点的尿液。
一路上,他就是用这种方式给自己留下的路标。尿液的气味可以持续很久,而且以他的嗅觉,虽然没有恢复全部,但也能在千米开外闻到自己曾经标注下来的气味标记,比普通的路标好用的多,辐射范围也大得多,这种方式,让他两天来少走了很多弯路。
“尿完了。”
“那出发吧。”
刘畅自言自语着,继续背着自己干瘪的背包上了路。
他的这种生活,又持续了两天,当他逐渐习惯了孤独之后,上天终于在两天之后,给了他一个转机——正在赶路的刘畅,十几天来,终于,又闻到人味儿了——活人的气味儿——生人的气味儿。
时隔十几日,乍一闻到人味儿,刘畅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到那熟悉的气味儿再三刺激到他的嗅觉细胞,他才如梦初醒。
“太好了,刘畅,有人了!”
“是啊,真是太好了,有人!有人是不是就代表我们走出去了?”
“这可能性很大啊!”
“那还等什么,赶紧追上去啊!”
“对对,不等了,追上去,别让这几个家伙跑了!”
确定了有人在,刘畅惊喜的两步并作一步,一路奔跑的他甚至忘了隐藏自己的身形,他现在就如同一个饿了十几天的饥汉一般,疯狂的朝着食物的方向狂奔而去。
他的速度很快,一千米的距离只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跑到了目的地,随后映入他眼帘的,就是几个端着步枪弓弩的男男女女。
“喂,那几个兄弟。”刘畅老远的就想冲入人群,但是连日来的精神紧张已经让他忘记了末世之中和人交流时基本的方法准则,所以,他的叫喊声以及那疯狂的速度,也彻底激起了几个人的自卫意识。
“嗖”的一下,一个被惊吓的最狠的女人,率先冲他射出了手中的弩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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