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这个家伙…”
原本脸色有些清冷的麦琳瑟拉嘴上似乎在抱怨,可手指却是紧紧的握住了这一切——虽然四周寒风依旧,可她的心里此刻却已温暖如春。
化为凡人的巨龙消失在了夜色中,在古城中经历战斗的队伍却还要继续按既定的计划行事。
从第二天开始,队伍便开始做好了离开的准备——不过限于要拿的东西太多,一行三十多号人还是花了四天时间来就地取材制造雪橇,随后又靠罗迪去森林中驯化了一头“芬迪麋鹿”作为魔宠,这才拉着连成串的八架雪橇朝森林外进发。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零下三四十度的环境下,就算找了驮马来也会冻死累死,而“芬迪麋鹿”这种亡语峡谷特产却刚好能够完成这项任务:这家伙力气大的惊人,吃苦耐劳,皮糙肉厚,拉动十来吨的东西简直轻而易举。
芬迪麋鹿的身材足足有战马的五倍大,算上那巨大的鹿角足有五米多高。而罗迪又是专门挑的“稀有精英”进行的“驯化”,所以这头被命名为“火车头”的芬迪麋鹿有着族群中最魁梧的身材,从远处看和一座敦实的肉山似的,气势极其惊人。
当然,从审美角度而言,它的外形也极其的丑。
芬迪麋鹿的平均等级是25级,而罗迪驯化的这头是其中等级最高的,达到了31级,也因此,它是罗迪驯化的第一头拥有“魔晶”的宠物——当然,麦琳瑟拉那种特殊情况没算在内。
不过这魔兽等级和形象虽然唬人,但它在玩家群体中口碑可不怎么样:“血太多”、“皮太硬”、“城墙鹿”之类的称呼是那些前来收集皮毛的玩家的哭诉。要说“芬迪麋鹿”有什么最大优点,那就是“打不死”。
31级的“火车王”技能有三个,并且全是“被动型”——“强化力量”、“强化耐力”和“舒筋活血”,其效果就是“体力好”、“血条长”、“回血快”。
说实话罗迪收它完全是因为这货能拉动雪橇,至于“战斗力”或外形方面根本没在乎。因为魔宠随时可以换,如果有更合适的,只需要解除契约就好。不过仔细想想罗迪却也有些郁闷:鳄龟、针尾沙锥和芬迪麋鹿,这三种放到游戏里绝对没人理的货色,竟然都被自己收作宠物,真是白瞎了重生优势啊。
不过游戏是游戏,现实是现实,能用得上的魔宠才是好魔宠。罗迪念叨了半天,随后便跳上队伍末尾的雪橇,自顾自翻起了这次的收获。
“在找什么?要我帮忙么?”
阿卡莎小跑几步同样跳上雪橇,冻得红扑扑的小脸看起来分外可爱。
“没事,翻翻东西,想着回去以后要给那些家伙们送什么礼物合适。”
罗迪骨子里毕竟是中国人,就跟出去旅游回来一定要大包小包给朋友父母带东西一样,这种意识是深埋在骨子里的。
不过他却没意识到自己这么做的后果…这个年代很多人饭都吃不饱,更别提出去“旅游”了,所谓归乡送礼这一套几乎没人听过——所以从某种角度而言,这比那虚头巴脑的骑士美德更让人感叹。
所以小牧师听他这么说时心里一阵自得,莫名觉得与有荣焉。不过她只是美了几秒钟,嘴角便耷拉下来,目光瞥了瞥四周,确认没有人注意这边后气哼哼道:“是不是琢磨给莎莉送什么呢?还有卡米拉对吧?小奈菲是不是也不能落下啊?”
罗迪正拿着一幅油画看,闻言差点没直接?雪橇上摔下去。
“我…咳咳…不光是她们啊,还有本杰明主教啊,惠灵顿和提图斯骑士啊,还有布鲁迪村长以及那个——那个谁来着…”
罗迪有些结巴,心里念叨:这小妮子,平时温温顺顺的,其实脑袋一点都不差啊!
刚才他的确在想着给莎莉她们送什么,莎莉现在是公爵,每天忙于政务,恐怕很少会去用法杖或法袍;卡米拉是幕僚,但她心里最想要的估计是摆脱埃尔森城的禁锢,至于奈菲…
给女人选择礼物永远是无解的难题,罗迪光这几个人送什么都没想好呢,更不用提那些老爷们了。
好在阿卡莎没让他难堪,只是通过几声轻哼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后的一路罗迪也自觉理亏,始终拉着她的手同行,两人甜甜蜜蜜的聊天吃饭,结果这一手恩爱秀的一群单身士兵唉声叹气,一个个只想着早点回王国找妞泡去。
风雪中,巨大麋鹿拉着雪橇缓步前行着,十二月下旬的气温让士兵们彻底感受到了严寒的威力,好在眼下整个冰川平原地区的雪怪都削减大半,所以这支队伍始终没有遇到过任何袭击,而在历经七天时间之后,罗迪一行终于顺利的返回了巴达部族驻地。
而罗迪等人自然不会知道,在他们身后百里处,一声声充满恼怒的龙吟正回荡在亡语峡谷的森林之中…而已经走到“勇者走廊”的麦琳瑟拉则回头遥望,带着一抹轻松的笑容走向了卡伦王国。
第六卷宝藏结束
******
第七卷风暴前夕即将开始。
现在人气值似乎跟订阅完全挂钩啊,所以各种打滚求订阅,求上榜!
『章节错误,点此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