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二十五章 土地新政(1 / 2)  我真是大昏君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大明人口虽多,分流出上千万也是世界第一。但从本土向海外移民,到底还有着很多的制约条件。

    远海航行,总要不晕船吧,那就限制在了沿海地区;陆地上也是一样,从西北到西南,比如将要占领的缅地,水土不服就令人望而生畏。

    依照当时的医疗水平,这些问题都不是很容易解决,只能从就近或相似环境的地区移民。

    比如湄公省,接收的便多是南方沿海,以及云贵广西等省的人口。而将要占领的缅地,则计划给云南的土司分流,名为开枝散叶,实则分薄其力量。

    所以,南下北上的扩张,是分别对应不同地区的百姓,让他们有充足的土地,有足够的生存空间。

    而对于土地兼并,皇帝的认识又深入了一步,暂时停止了土地收归国有的计划。但藩王的封地,卫所的屯地,现在已经全部收回。

    土地集中,有利也有弊,从长远来看,是利大于弊,便于集约化管理,便于机械耕种。规模化农场的效益,肯定比单家独户要高很多。

    而从古至今所提出的“耕者有其田”的目标,总是有始无终,成为了理想化,或是蛊惑人心的口号。

    原因很简单,也很复杂。

    皇帝知道,就算是朝廷收回全部土地,按照农民的数量平均分派,不出十年,秩序照样混乱。

    就一个最常见的原因吧,农民因病因灾无法生活,能出卖的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或者是房屋,或者是耕地。

    也有原来贫苦的农民,因为种地,或者其他方式致富,又会去买地扩大生产,变成小地主。

    当然,土地全部收归国有,农民只有耕种权,没有买卖权,能够解决很大的问题,这也是皇帝原来的思路。

    可从目前看来,皇帝觉得土地全部国有化,也未必就是最合理的政策。况且,要实现这个目标,强行抢夺是下策,用钱收买则耗费过多。

    国有化、私有化同时存在,或许更能促进土地的开发,特别是新开拓的疆域,比如肥沃广袤的北大荒。

    京城,中华商会总部。

    督察官杨润民居中而坐,在京的商会成员齐聚,会议还未开始,众人在窃窃私语。

    “嘿嘿,二十倍罚金,你说这是何苦?”

    “少交了两三百,被罚了四五千,这账算得!啧,啧。”

    “年轻人就是眼皮子浅哪,隆兴的老掌柜怕是又要重新接手了。”

    “隆兴商号在大同边市的份额,是给了四海,这后面应该有缘由。”商人甲晃了晃手中的文件通报,撇了撇嘴。

    此时,杨润民干咳了一声,扫视人人,待会场安静下来,才沉声说道:“有关隆兴商号偷税漏税的处理,已经做出,也都分发给了诸位。希望各位引以为诫,勿贪小失大。”

    商会的成立,都有规章制度,都要经过朝廷相关部门的批准。自察自纠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有督察官坐镇监督,也是必须的设置。

    而督察官不仅监督商会成员的守法情况,还负责解决与地方官府的纠纷,或者说对地方官府的刁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章节错误,点此报错』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