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陈旭后方,4公里。
尤里在荒地上找了半天,突然兴奋地大吼道:“找到了,一个新的足印,跟之前的鞋印痕迹一样,是一个人的!”
“这里也有一个!”
另外一名黑人队员也大喊道。
戴维波瞥了一眼新足印,又回头看了一眼老足印的方向,这才拿出对讲机喊道:“特伦斯,找出来了,这小子应该是沿着西北方向走的,你赶快去前面拦截他!”
“好,我这就去!”
对讲机里立刻传来了特伦斯的声音。
河边。
陈旭继续开口道:“而且,我跟河马的追逐过程中,所留下的痕迹太过明显了,他们估计会很容易就跟到这里。”
“河水可以掩盖气味儿,躲避棕熊、狼的追杀,但却会加重足迹的明显性,不出意外,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在西北方向前等着我了。”
“所以,我必须做点儿马虎眼,利用湿润的脚印,把他们往西北方向引,然后我半路再改路线向东北方向,要知道,保护区东西跨度再窄,开车也至少需要一个多小时才能跑完,足够牵制他们了!”
说完,他便准备下河。
由于这片河域有河马生存活动,所以几乎不可能有鳄鱼生存。
所谓“一山不能容二虎”,河马跟鳄鱼同属于非洲淡水霸主,双方又都是领地性极强的生物,自然不会共同生存在同一个地方。
陈旭过了河后,除了背包内的物品,整个身体都湿透了。
就像他所说的那样,现在,他每一步走在地上,都会留下非常明显的痕迹。
此时,正是南非时间下午两点半。
阳光仍旧非常足,空气也很干燥,而陈旭身上穿的又是速干透气面料的户外服装。
没过半个小时,他就已经干得差不多了。
而这个时候,前方出现了一片岩石。
见状,他嘴角一弯,指着那片岩石,咧嘴笑道:“看到那些岩石了么,我们可以利用它来迷惑那帮反偷猎部队,因为岩石非常坚硬,很难留下痕迹。”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走过岩石区,在荒土边缘,故意踩上一个脚印,让他们误以为我继续向西北前进,但实际上,我准备九十度改道,直接朝着东方走!”
说着,陈旭便走上岩石,来到边缘,在地上踩了几组脚印后,一个后跳,又跳回了岩石里。
有的观众不禁疑惑了,就算这个脚印能够迷惑偷猎部队。
可对方又不是傻子,走了一阵,找不到脚印,肯定还会回来,在周围附近搜寻。
这样一来,如果旭爷从东边走,岂不是还会暴露?
面对大家的疑惑,他一边嘿嘿嘿地笑,一边脱下了鞋子:
“没错,即使我走东边,也容易留下足印,所以,我选择脱鞋,用脚尖走路,袜子留下的痕迹,要比鞋子留下的痕迹小很多,而且可以产生迷惑性,容易让对方误以为这是某些动物留下来的。”
说完,观众们便看到,旭爷两手拿着鞋子,还真敲起了脚尖,从岩石上走下来,朝着东边的方向,一步一步走去。
“卧槽!我原以为那帮反偷猎部队又用枪,又开车就够阴了,没想到最阴的竟然是旭爷!”
“旭爷这个样子好贱,不过我喜欢!”
“哈哈哈,旭爷这样好像在跳四小天鹅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章节错误,点此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