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头发里的疑云(1 / 2)  鬼打墙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森哥诧异地看了我一眼,不太明白我说的话。



    我见他不明白,于是扯着他走开了一点说道:"大刚死的很蹊跷,双腿给夹断不应该这么快毙命。你留意没有,大刚的后脑勺上有个凹槽,像是被什么东西砸出来的,那才是致命伤。可是刚才在他身边的只有阿正和你,至于你应该不会这么做,所以我才说阿正有问题。"



    森哥皱着眉头低声说:"这很难说,万一是大刚跌落地上时自己磕出来呢?阿正跟我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你再想想,阿正还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我知道没有什么证据的话很难说明这件事,于是继续给他分析道:"证据我当然有,你瞧阿正的眼神,不觉得冷静得过分吗?还有他头发里肯定藏了什么东西,我记得你们本来都戴着头盔的!"



    森哥瞟了一眼阿正,他泰然自若地站在那儿不做声,一场生死搏斗下来,阿正确实很冷静。森哥凝神细瞧阿正的头发,影影绰绰地似乎趴着一个东西,被森哥的手电一照,又缩了回去,于是摆摆手示意我一起过去,一左一右把阿正夹在中间,森哥冷冷说道:"阿正,你有没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或者身体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咱们多年兄弟,断不能叫你没了下场。"



    阿正的眼神里掠过一丝慌乱,但很快镇定下来说道:"老大,我很好,我,我…….啊!"话没说完,竟然一声惨叫,抛下枪,转身飞跑了出去。



    森哥一咬牙,拔出手枪就要瞄准,我赶忙拦住他说道:"别着急,森哥,我看阿正只是受了什么劫持,他头发里隐约有别的东西趴在那儿,先不要开枪,我们人已经不多了,再有损失的话,恐怕难以逃出去了。"



    我看森哥有点不信,只好说道:"这是我从书上学来的,-五丁破相**-过于阴狠恶毒,葬尸之地都会有异象发生,我和肥佬先前就发现过成堆的蜘蛛纠缠在一起,阿正头发里隐约露出来两只爪子样的东西,毛绒绒的,就很像蜘蛛的脚。"



    现在只剩下我、肥佬、金老片和森哥四个人了,力量对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看着森哥脸上阴晴不定的变化,我想他应该也明白这一点,肯定正在心里作决定。



    我想起刚才从大刚身边偷偷摸来的手枪还藏在我裤兜里,于是悄悄瞄准了森哥,以防万一。



    没过两分钟,森哥已经想明白了事情,缓缓说道:"冯一西,金老片,还有这位胖兄,今天的事情实在出乎预料,我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现在大家在一条船上,等平安出去了,我自会把关于黑焰灯的事情全讲给你们。至于我陈见森是个怎样的人也不用废话,以前多有得罪的,还望包涵。"说罢周围一拱手,掏出那把匕首又递给了我。



    我示意肥佬从地上拣把枪起来,拿在手上,虽然知道肥佬对于怎么开枪压根一窍不通,但毕竟了胜于无,关键时候还有点用处。我拿着匕首对陈见森说道:"森哥,咱们这是在闹市区的地下,折腾了大半夜,上头是个什么状况,还一概不知,我希望接下来咱们齐心协力,一起找路出去,至于出去后怎么做,就以后再说。你那黑焰灯要是带不走的话,还请你不要太固执,免得害了大伙性命。刚才你救了我一命,我都记下了,我冯一西也是条汉子,断不会做出背后暗箭伤人的事情。"



    森哥点点头,从背包里翻出几个弹夹递给肥佬,四个人就算暂时达成了和解。



    我对森哥说道:"现在有三件事必须处理,一个是死去这三人的尸体,你那个马仔、大刚和山子,我看必须得清理一下,得防备着尸变化煞;第二就是金老片你们进来的路在哪里,咱们能否顺着原路退出去,也得赶紧计划一下;第三就是那个逃走的阿正,我总觉得他还有救,咱们要不要去找他?"



    森哥看了看手表,无所谓地说道:"阿正的事儿就不要管了,各安天命吧!这会差不多快四点了,天亮前咱们就得出去,要不然大白天一露头保准就给警察拉走。冯兄弟你拿主意怎么做吧,我听你的没意见。"



    我握紧匕首走到最先死掉那个马仔的地方,竟然发现那尸体不见了。赶忙晃着手电去看两具尸体,这下真的大吃一惊,大刚和山子的尸体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刚才都处于紧张的气氛下,没人注意这几个已经死透的倒霉蛋,怎会知道尸体也长了脚,就这么不见了?



    难道这鬼地宫里除了我们几个还有别人?我联想起死去的大刚后脑勺上,那块凹陷下去的打击伤痕,心里有点发怵。



    墓室空荡荡的一点陪葬器物都没有,也不是很宽广,更不是复杂的千门万户般难走,唯一担心的就是墙壁,别看都是一模一样的青砖,我只怕不少都是些可以活动的暗门,这就比较麻烦。我们只有四个人,分头行动的话很容易走散,再说那个跑开的阿正很可能就躲藏在哪个暗门后边。



    我把心里的想法告诉肥佬他们几个,然后就问金老片:"你们是怎么进来的?别藏着掖着了,赶紧说,这里不是久留之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章节错误,点此报错』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