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7章 马王爷的第三只眼(1 / 2)  鬼眼缉凶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至少在黄梦琪的认知当中,以前和异灵能够达成契约的三个人之中,还没有一个,是采用了与孙淼相同的办法。这确实是让她有些大为惊讶。

    不过,某位伟大领袖说的没错无论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既然孙淼已经成功降服了他的异灵,还纠结他用了什么方法又有什么意义?

    按照黄梦琪的指引,孙淼将右手按在了异灵庞老三的脑壳上。当他的手掌触碰到庞老三的一瞬间,一股强大的气息顺着孙淼的手掌直冲他的大脑。紧接着,孙淼的脑海之中就出现了大量的信息。

    这些信息中,有庞老三幼年经历的事情,当然不肯能少了他为非作歹那段岁月的事情。从这些信息当中,孙淼也捕捉到了这个人之所以会变成杀人恶魔的原因。

    阅读完这些信息后,孙淼暗自叹了一口气。对庞老三的经历也多了几分感慨与唏嘘。

    看来你已经打开了宿灵的封印,可以看到我的真身。欢迎你新的主人!

    孙淼的感慨还没持续多长时间,忽然在他的大脑中出现一个男人雄厚富有磁性的声音。这个声音很陌生,孙淼确定他从来都没有听到过。

    带着疑问,孙淼加强了戒备:你是庞老三?

    嗯我的名字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不过我可以肯定的几点是,庞老三只是我的宿灵,而我上一任主人的名字,在你们的口中称作马王爷!

    我日,马王爷?

    听到马王爷的名字,孙淼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作为中国人,他不会没有听说过马王爷这个名字的!

    马王爷就是马神,全名叫水草马明王。是道家文化当中的一名神仙。

    对于这位马王爷的丰功伟绩,孙淼了解的非常少。但是有一句话,他可是耳熟能详的。

    民间常说不给你点厉害,你就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由此可见,这位神仙应该是挺厉害的。

    没想到,万万没想到,在和异灵庞三签订契约的过程中,竟然还出现了这么个牛气哄哄的人物。这确实是孙淼没有想到的。

    不不不,我不是马王爷,我只是他的异灵,也就是他的第三只眼睛。马王爷是我的主人,而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新主人。

    仿佛洞悉了孙淼的内心一般,那个陌生的声音又解释道。

    在经历了这么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后,孙淼现在是对这种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

    管他是马王爷还是马王爷的异灵,反正能为自己效力,帮助他对抗黑影就可以了。

    哎?不对啊。我听说从古至今,能够和异灵签订契约的人,一共就只有三个。有一个是老子,另一个是马王爷。那最后一个是谁?不会这么巧都让我赶到了吧?

    沉思了片刻,孙淼忽然想起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向着脑海中声音询问道。

    三个人?谁和你说的只有三个人?哦哦,我知道了,是黄梦琪那个女人对吗?

    主人你别听她胡说八道。据我所知,从古至今能够和异灵签订契约的人,至少也要在二三百人之多。她一个小丫头片子,能知道什么。

    算了,这些都不重要。自从我们两个开始交谈开始,就算正是签订了契约。从今往后,你是主,我是仆。这就足够了。我现在累了,要去好好休息一下。主人你自便吧。

    我去,马王爷这异灵还挺有个性。话没说几句就要休息去了。这他娘的哪有一点仆人的觉悟?

    小眼啊。对,从今天开始,你的名字就叫做小眼了。你总得告诉我熟练使用你力量的方法吧?你说我费尽千辛万苦,总不能让我白忙活了吧?

    孙淼给异起的新名字透露着满满的土鳖气息。不过,异灵好像也没把名字的事情当回事,懒洋洋的回道:这事好办。

    主人你要是想要使用我的力量,到时候在脑子里呼唤我就好了。我把力量给你,你就可以使用了!

    我去,这么简单?

    听到异灵小眼的回答,孙淼的内心不禁窃喜起来。

    他废了这么大的劲,不就是可以得到异灵的认可,从而掌握异灵那强大的力量吗。

    别的不说,孙淼也看到自己右眼有多么恐怖了。又是黑线又是可以扰乱人心智的。了不起的很啊。

    现在好了,想要拥有这种能力,真的是不费吹之力。到时候,要是那黑影再敢出来舞舞玄玄的,那孙淼可就要让他有来无回了!

    呵呵呵,主人你别做梦了!

    孙淼还沉浸在干倒黑色身影喜悦之中,异灵小眼就给孙淼泼了一头的冷水。

    以你现在所掌握的气来说,想要完全使用我的力量,估计有个三五百年就可以了。

    三五百年?

    小眼话说的倒是挺轻巧,但孙淼是个人类,不是妖精。能活个一百多岁,已经是烧高香了。三五百年?就算孙淼真的活到三五百岁,估计也被拉倒实验室为国家的科研做出卓越贡献了。

    不过你也不用灰心。外面的黄梦琪会交给你使用锻炼气的方法。以你的天赋,我估计肯定会很快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章节错误,点此报错』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