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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视线越过不高的,看见了后面灰头土脸的四个人
“还有你们四个,觉得自己唱的这么牛怎么不去和韩红飚呢,在宿舍鬼哭狼嚎,你药嗑多了不休息别人可没嗑药,都给我记大过一次,以后半夜再有半点动静,或者我什么时候看你们不顺眼了,也给我收拾东西滚!”
说完,他看了看这五个平均身高一米八的青壮年,又往后走了两步,拿起保温杯嘬了一口,脸色缓和了许多,又忘记了那些粗鄙的言语和愤怒。好像保温杯里装的不是隔夜的枸杞和碧螺春,而是忘忧草和聪明药。
“年轻人精力旺盛我可以理解,想唱歌可以去ktv嘛,可以去外面随便吼嘛,大半夜的在宿舍唱,影响其他人,多不好,你说对不对。”
院长毕竟也年纪大了,什么场面都见过,各种社会新闻也多多少少听说过。有些话要是说的过于重,伤了所谓的自尊心。这群年轻气盛的男生能在保安赶过来之前把他打得工伤退休。
这一切被看在眼里,可是这场合气氛毕竟比较严肃,又是他惹得祸,笑出声那可是要出事的。就点了点头,滚出去了。
对这一切没有异议甚至连解释都没有的原因很简单。他对于大学完全没有兴趣,或者说对学习完全没有兴趣,说的难听一点儿,他就不是这块料。
叫,但他志从来就没有明过,胸无大志形容他毫不为过,甚至他自己也是这么叫自己的。从小就喜欢和小猫小狗什么的一起玩,或者种种花花草草,随手乱涂乱画什么的。一点都不出众,那时他的同龄人已经可以背唐诗三百首了。
还记得幼儿园的时候大家都说想当科学家,艺术家,警察,还有说要当美国总统的。只有一个人在本子上乱涂乱画没回答,老师就走到他面前去问他长大想当什么。告诉老师,他想当个农民,因为他觉得种东西很有意思,他种的向日葵已经和他一样高了,而且当农民想养什么就养什么,那时的想养只小猫小狗,家里人都不让,让他记了好久的仇。开家长会时,老师告诉他的父亲,不思进取。
就是老师说的这个不思进取,被他爹盯上了,一直到他二十岁的时候,每年都说他不思进取,说了十年,但还是不知道要思什么进取,甚至连个爱好和优点也没有。要说唯一的本事,如果混也算是本事的话,一直是一个挺能混的人,从小学混到现在,混到了一个二流的艺术学院里。
的宿舍根本没什么好收拾的,他是一个生活极其简单的人,永远去那么一个食堂的那一个窗口,找同一个大妈,点同一样菜,抽的烟也没有换过牌子,就连常穿的衣服也就那么几件。他瞅了瞅床铺,把乱糟糟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然后把所有的书装在书包里,然后扔了,大学都不用上了,要这些书有什么用。几件平时穿的衣服占了箱子的一角空间,就这么走了。轮子摩擦的地面的声音格外清脆。可能是因为箱子没什么重量的关系吧。平静的就像暑假放回家,这个学校没有多少事值得他回忆,也没有多少人值得他留恋。也许在走出校门的那一刻,他会怀念一下她的初恋,那个陪伴了他并没有多久的普通女孩,带给他原本不存在的些许温暖和,如同冬日雪地里划亮的火柴。虽然无法拯救麻木的,但也聊胜于无,或许可以用一个更符合潮流的词称呼她,毕竟初恋这个词太恶俗了,不知出现在多少青春电影里,那就叫她前女友吧。曾经在无数个晚睡的夜里想起她,最后在空洞无意义的梦里沉沉的睡去。
这座庞大的旧工业城市里的汽车多如同树干上的蠕虫,交通瘫痪如同喝水一样平常。但回家的路第一次如此顺畅,平日竞争最激烈的公交车今天一点也不挤,平日最堵的那条沿河单行道,今天也是格外的顺畅。这是这座城市在离开时送的最好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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